醒复醉
作者:bestfuzhi 日期:2008-04-27
在我目前的理解中,至少有一樣東西是主觀臨駕於客觀的,那就是情感。
僅從思路上拋開哲學、宗教、世界觀等一大堆亂七八糟的東西,承認情感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客觀存在,並不是太困難的一件事情。但是將情感一細分,事情似乎就複雜的有些微妙。
“對美的感受”,爭議斐然。形而外的美自有不同的說法,卻屢屢受制於“自我”這一帶有強烈主觀色彩的感受。蘿蔔和青菜,陽春白雪和下里巴人,對於“熱衷”和“喜愛”本身是客觀的真實,然而這一客觀存在卻取決於主觀的臆斷。似乎可以這麼理解:如果我喜歡一位前衛開放的都市女郎,那麼這種喜歡的情感是真實而且客觀的;但是如果換成保守傳統的老人,這種客觀存在的情感就因為主觀上的厭惡而煙消雲散了。
兄弟朋友間的情感簡單而複雜。主觀和客觀的交織顯得有些雜亂。“君子之交淡如水”以及“斯世當以同懷視之”,我看不清楚。
很多時候,朋友可能是一張潔白的面巾紙,朋友流涕的時候柔順無比地在朋友的鼻孔上一擦,然後留下滿身的污垢躲在垃圾桶裏默默享受自己的痛苦。
男歡女愛的情感,是個悖論。很多人都不同意“情感”是客觀存在的這一事實。可是,在男女之間那點事面前,只能做發懵狀。
大部分時候,愛與不愛都不會被實在的客觀事實左右;或許,在客觀上有著某種固定的判別標準,但這些客觀標準基本都被過濾了,不是純粹的客觀。當然,除了愛與不愛之外,這種判別可能還帶著其他的目的,我們或許應該承認這種客觀,但我認為這與愛不愛已經沒有關係了,那是交易,不是感情。需要擔保和承諾的感情,不是玩意。
愛與不愛應該符合其遠期目標不帶客觀物質這一類屬性,但是,作為一種存在屬性,它會伴隨著附屬的客觀物質,但這些客觀的因數終究只是附屬。
再者,愛與不愛的這一過程的終極目標與愛與不愛本身無關。兩個相愛的人最終沒能走到一起,實現客觀上的統一,這不代表“愛”這一情感的客觀事實沒有發生過。
稍稍綜合,就男歡女愛而言,如果有人認為愛情是主觀情感,那麼是否在這個時候,主觀已經決定了客觀的歸屬?這是悖論一。
相反,如果有人認為愛情是一種客觀存在,那麼,這種客觀存在本身是否也受制於主觀判別?這是悖論二。
客觀和唯物主義的理論很偉大,在改造我們的生活。但是,我總是在疑慮,當這些偉大的理論從偉大的主觀頭腦中蹦出來的時候,究竟是什麼在主導什麼?什麼在控制什麼?
這不是一個先有雞後有蛋的問題。也許有人會說,唯物主義是一套完整的世界觀的表像,偉大的主觀頭腦只是從事了一項開拓和發掘的工作而已,並非是人的創造。
那麼我更疑慮的是,以唯物主義理論中“主觀”的出錯必然性和誤差必然性,憑什麼認為唯物主義理論的正確和完整?
任何一種思潮、思想和上層建築工具,起作用都是一樣的,誰也沒有必要貶低別人,標榜自己。成功,只能說明你現在有價值而已,這個有價值,不代表永遠。
唯心主義和宗教,不是一回事。可是他們還是有一樣的桎梏。
宗教用虛假的真理梳理愚昧的世界,教導人們什麼該做,什麼不該做。少有聖者,同時看清了宗教背後的教化意義和消極意義,恬淡自如,身在教中,卻又不在教中。所以,很佩服佛,真真假假的二元理論,心、禪、誤等等,繞來繞去,總是對的卻又總是錯的。可實際上佛家眼中的大千世界,真真假假,沒有一樣是存在的,也沒有一樣是不存在的。所以,高僧們在努力修行,破除貪嗔念、大談因果的時候,我總是在想,這種對無為境界的渴望豈不就是“念”?對緣來緣盡的癡迷,豈非就是“嗔”?看破世事紅塵,修行在外,豈非就是“貪”?只不過貪的不是金錢美女,而是清靜之境,但這一樣是物欲。所以,很認真的認為,真正物我兩忘的高僧,其實反而走的是道家的路子,恬淡自如,道法自然。道可道,非常道。想了一下,文字愚鈍,“道”,這個字,少說為妙。
而說到因果,似乎基督教更有強烈的因果邏輯。贖罪貫穿人的生活始終。亞當和夏娃的罪孽真假不說,但是人的一生總是在麻煩別人,總是在給別人添加不便,這一贖罪的因果邏輯,很有現實的味道。略有不滿的是,基督教將男女交媾的自然欲望上升為原罪的初動力,卻獨獨忽略了原罪更重要的情感屬性,以至於柏拉圖的精神戀愛屢屢為人癡迷,而“因性而愛”、“因愛而性”、“無愛之性”在固執的道德標準面前,幾乎都被一刀切了,沒有任何辯解的可能。
言至於此,就不難想,為何宗教總是成為政治和種族的藉口,千百年來,善良的教義、虔誠的教徒,殘暴的教行,觸目驚心。
其如果有可能,一個普遍的教義不僅僅體現在一個微觀個體的主觀意識中,而在一個群體的整體意識上進行修為(非個體的疊加),則世界會好很多。無奈的是,組成一個群體的屬性往往是物質先於精神,即使是先有精神,演化到一定階段,也一定是打著精神旗號的物質在其主導作用。所以,這一設想無異于癡人說夢,權當胡言亂語罷了。
[本日志由 bestfuzhi 于 2008-12-03 01:28 AM 编辑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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